筆者的女兒自 1 歲半開始,已經明白字是寫在紙上的道理,所以當她 3 歲時,也從不在家中雪白的牆上貼過一張貼紙。因為她清楚知道自己和我的界線,也了解一個自理的孩子應當保持家居的整潔,這也是她的責任。父母讓孩子有遵循的方針,之後才去談他們是否聽話。
對年齡較小的孩子,立界線時要具體清楚說明,例如你跟幼兒說:「若果你做不到,就表示你不乖。」其實對於幼兒來說,「不乖」是模糊的字眼,他們難以捉摸。此外,立界線時必須訂出若未執行的後果,筆者需要強調是「後果」,並非「懲罰」。後果只是結果,從雙方的協議中定立,所以它們是在自然法則下自然運作的結果,和懲罰完全是兩回事。例如當玩耍完畢後,孩子要自行收拾玩具,收拾好下次可以再玩;但如果沒有收拾,按照之前大家的協議,玩具就會被沒收兩天或三天。
這時候父母必須清楚讓孩子明白,這就是他沒有履行協議的自然後果,並不是懲罰。又例如父母可以和孩子商討看電視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並訂下時限。同樣地,如果孩子過了限定時間還不關機,按照之前大家的協議,往後三天都不可以再看或使用。家長立界線時要注意合理性,否則就是入孩子於罪,孩子容易觸犯到界線,將來不聽話的可能性反而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