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很多時候覺得用獎勵計劃或用獎品引誘小朋友做一些事情是不好的,他們會覺得這是一個賄賂小朋友的行為。但其實獎勵和賄賂最大的分別是時間,通常賄賂就是小朋友已經不合作了,家長才提出如果你現在上床睡覺就會有貼紙,這就屬於賄賂。但獎勵是事先已經定好,而不是在他發脾氣或鬧情緒的時候才說出來,讓他們有動機做一些好的事情。
獎勵品對於他們來說就是提高動力,獎勵品可以是禮物或食物,如果家長覺得過於物質化,也可以是活動機會,或是一些口頭上讚賞。口頭上的讚賞也會提高小朋友的動力,當小朋友慢慢長大的時候,這種獎勵的情況未必需要這麼外在化,他會慢慢由父母口中或手中得到獎勵品,變成在自己心中出現獎勵品。
當他慢慢做好的時候,已經不需要外在的動機。因為他會給予自己動機,就會覺得我已經長大了,我可以做到了,我已經更加聰明了。所以說獎勵計劃是不需要一輩子做下去,但是我們需要在一開始他不明白世界的時候,價值觀還未很強的時候,給予他一個小小的動機,久而久之可以慢慢減少獎勵品。
最後家長要明白一件事情,獎勵計劃也有很多因素要加在一起才會成功。家庭裡的大人也要一致做到這個獎勵計劃,不可以只是爸爸給貼紙,媽媽不給貼紙。
第二,我們需要貫徹。第三,有些事情需要很即時,即是當晚發生了馬上就要給貼紙,不可以儲起一個星期才把貼紙給他。第四,需要靈活彈性。如果小朋友每次想要換的禮物都不一樣,我們也要配合,不可以每個月都換同一份禮物。
如果家長在家裡定了獎勵計劃也覺得沒有甚麼用,有機會是這些細節有地方需要再調節。如果家長覺得沒太大作用時,可以找老師或一些社區的社工或一些專業人士,討論一下獎勵計劃有甚麼地方可以再調節得好一點,令小朋友可以做好這個好行為。